以建立和Markowitz (1952)的资产组合理论为标志,微观层面的金融学才开始真正发展起来。
但是,微观金融的发展并非是从一开始就具有系统性的。在市场现实的驱动下,微观金融的研究最初集中在公司金融(Corporate Finance)和投资学 (Investments)上,公司金融主要涉及公司的资本结构、投融资和股利分配等财务决策,其中最著名的当属阐释资本结构的M—M定理(1958);而当时的投资学则将注意力集中在如何通过资产和证券的定价获取最大收益的问题上,其中最引人注目的成就包括Farna(1965)的效率市场假说、以Morkovitz的资产组合理论为基础的Sharpe(1964)、Lintner(1965)和 Mossin(1966)三人建立的单期CAPM模型、Ross的 APr(1976)模型等。这些理论显然在寻求一些共同问题的答案:金融市场是怎样运行的?在这个市场中,如何能够在风险(不确定性)环境下获得证券的合理价格以提高投资者的收益?可以看到,这些研究都是非常朴素而具有很高的直觉性的,但却为未来微观金融理论的深人发展奠定了基础性的工作。值得一提的是,与此同时,在实务界,一个类似的工作其实也在同时进行,最后形成了今天的技术分析 (Technical Analysis)。
金融系统的动态特征决定了微观金融研究不可能长期停留在单期的基础上,现代金融在经济中的重要地位也吸引了大量最优秀的人才,他们的工作将微观金融从最初的公司财务和投资学中拓展出来,进入到一个更为一般、更加符合现实、也更加复杂的动态研究框架中。最初,这些工作都是零星而渐进地进行的,现在看来我们大致可以将其理解为以下几个主线:
1.对CAPM模型的跨期拓展和一般拓展。20世纪70年代Merton(1971,1973)等人运用动态规划和Ito随机分析技术,将单期拓展到多期,将投资者的消费、投资和终生效用纳入研究,发展出跨期资本资产定价模型(ICAPM)、消费资本资产定价模型 (CCAPM)等,并在技术上首次运用了连续时间的研究方法(Merton,1996)。
2.无套利思想和方法的演进。M—M定理是最早引入无套利思想的金融学理论Black&Scholes (1973)在期权定价模型中对无套利思想的运用则使得这一金融学基本原理大放异彩,Ross在1976年提出的套利定价理论同样也是遵循这一思路进行的。1976年,Cox和Ross开创了与无套利具有内在一致性的风险中性(Risk Neutral)定价方法,将无套利思想推向深入。之后,HarrisonD.和Kreps(1979)、Harrison D.和Pliska(1981)进一步证明了一个无套利的均衡体系可以由等价鞅测度来获得,从而使得无套利的金融直觉在严格的金融研究中得到验证。
3.对金融市场一般均衡的研究和验证。这一工作最早可以追溯到20世纪50年代AITOW(1953)和Debreu(1959)对一般均衡模型在不确定性方面的拓展,以及或有权益证券和阿罗证券的概念。20世纪加年代,Duffie & Huang(1985)将此工作向前推进了一大步,他们证明了动态一般均衡的必然存在,并提出了现实的解决方案。
纵观微观金融研究的发展历史,我们确实可以看到一个针对不确定环境的研究体系,其中的关键就在于如何为资产定价,而在其发展过程中,微观金融实现了从单期跨期、从个体决策到市场动态一般均衡的拓展,形成了独特的无套利分析方法,从而得以初步建立起一个独立的学科体系。这一学科的两个基本要素是:时间(跨期)和风险(不确定性),其目标则是通过确定合理的资产价格,获得资源的最优配置和市场均衡。因此,Bodie和Merton所说的“金融学是一门研究人们在不确定环境下如何进行资源跨期配置的学科”的确是对微观金融学的一个准确描述。
二、供求分析和无套利分析:金融学和经济学分野
如前所述,微观金融学和微观经济学的基本分析框架在一定程度上是相当近似的:建立效用最大化的目标,在此目标下追求定价的合理性,以形成一个合理的均衡价格体系。另外,也有众多的经济学思想和经济学分析方法在微观金融学中得到广泛应用,其中最典型的当属信息经济学,尤其在上个世纪 80和90年代,信息不对称、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在金融学中使用的频率可能不会少于它们在经济学研究中出现的机会。因此,可以说现代微观金融学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微观经济学的影响,带有浓厚的新古典特征,这也正是Bodie和Merton的上述定义被称为新古典金融学(Neoclassical Finance)的原因。
然而,是否能据此认为(微观)金融学实质上就是经济学,只是一门具有不同研究对象(金融领域)的经济学呢?这一观点并不正确。事实上,金融学研究对象的不同特点最终导致了其研究思想和研究方法与经济学存在较大的不同,因此,尽管金融学和经济学都可以在效用最大化和均衡价格体系的整体框架下得到阐释,但它们的研究方法却是相异的,其最突出的不同之处就在于供求分析和无套利分析的区别。
(一)供求均衡分析和无套利分析:经济学和金融学区别
1.供给和需求分析:经济学的根本分析方法。供给和需求及其相应的均衡概念一直都是经济学的主要分析工具,无论是什么市场,无论信息结构有多么复杂,经济学中几乎所有的模型都是在供求分析的基础上进行的:从需求方来说,需求曲线是在消费者效用最大化目标和收入约束条件下形成的,其位置实际上是由外部力量如消费者偏好来决定的;而供给曲线则是以供给方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在一定的技术约束和市场约束(市场需求曲线)条件下形成的,两条曲线的交点即为均衡产量(消费量),相应形成了最优的均衡价格参数。显然,经济学供求均衡分析方法的结果就是推导出了一个数量—价格机制,价格必须在均衡点上,否则市场供求力量就会发生作用,所有的经济学模型最终几乎都是以获得使供需匹配和市场出清的价格结束。即使是在复杂的博弈论模型中,例如双头垄断模型,都可以被认为是对供求分析
方法的拓展。同样地,我们也可以在宏观经济学中找到这一分析方法的运用:从赐曲线、 LM曲线、总供求曲线乃至货币经济学中的利率决定理论等,无一不隐现着供求分析的影子。正是因为如此,才有了那个萨缪尔森的著名的经济学笑话——只要学会了“供给”和“需求”两个词,一只鹦鹉就能成为经济学家。
2.均衡分析和无套利分析:金融学的主要研究方法。进一步来看,供求分析在经济学中具有如此重要的地位,显然是与其研究对象的基本特点息息相关的。在微观经济学中,竞争环境下的普通供求曲线是在其他价格都保持不变的传统假设下进行的,商品之间由于不具备完全的替代性而使得价格弹性处于正常的范围内,这使得供求曲线在大多情况下都存在均衡交点,供求分析得以顺利进行。而在金融市场中,金融产品和金融市场机制的特殊性使得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从而使得金融学的研究方法具有了和经济学的供求分析法不同的特点。
我们知道,在众多的金融学理论模型中,主要包括两种分析方法:其一是均衡分析方法,如典型的CCAPM模型、ICAPM模型等;其二则是无套利分析方法,其经典运用包括APT理论和期权定价理论等。
(1)金融学均衡分析法。从金融均衡分析法来看,乍看之下它与经济学中的供求均衡分析相当类似:首先,均衡分析法的整体研究思路是从市场投资主体的效用最大化出发,在一定约束条件(收人预算约束)下获得均衡状态的资产价格,在这里价格是最终的输出变量(Outputs),这和经济学中消费者理论的演绎过程相当类似。其次,它们都属于均衡分析方法,更进一步说它们都属于绝对定价法:它们的核心都在于理解和度量那些导致金融资产(商品)价格变化的各种经济因素,用以解释资产价格的形成和变化过程。第三,金融学均衡分析和经济学供求分析的理论演绎过程都比较侧重于问题的纯理性描述,往往形成一个理想状态下的均衡价格,其缺陷在于常常和市场相去甚远而难以实际运用,但在描述资产价格形成和变化的整体影响因素方面却往往具有更大的一般性,因此都被较多地看作一个分析资产定价问题的理论框架。
然而,在这两者之间,一个常常被人们忽视的重要区别却是:在金融学均衡分析方法中,金融产品的价格决定并不需要进行供求双方的共同分析,在这里金融产品的供给方似乎消失了,而只要对需求方进行研究就足以推出均衡状态和均衡价格。金融学分析方法的这一特点是由其研究对象的根本特点决定的。金融市场与普通商品市场的一个重要区别就在于它没有明确的供给方和需求方之分,金融产品的供给者并不仅限于工商企业,在这里,除了金融产品的最初供应者,金融市场上的任何一个市场主体都随时可能在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切换,加上金融市场中的卖空机制、套利活动和金融产品的可复制特性,金融市场上的供给在很多时候都可以认 为是无限的,也就是说,金融市场上的供给曲线在很多时候都是水平的。
因此,在供求曲线均为水平的金融领域中,经济学中供求决定价格的老套路显然无法继续使用了:在尚未达到均衡的情况下,我们无法描述交易数量如何沿着供求曲线运动达到均衡点;在均衡状态下,虽然价格是确定的,但是两条重合的供求曲线使我们仍然无法找到均衡的交易数量。总之,供求分析一旦失去意义,数量—价格机制就无法发挥作用。这最终导致了在金融学的均衡分析方法中,研究者们不得不放弃供给方,而将注意力仅仅集中在需求方的最优化分析之上;同时,金融研究者们也很少再涉及数量—价格之间互动机制的研究,取而代之的是对风险—收益互动机制的深入分析。
(2)无套利分析法。数量—价格机制和供求分析不起作用,研究者们必然不断寻求其他方法,与供求均衡分析方法迥异的无套利分析方法应运而生。无套利分析法的基本思路其实非常简单,研究者惟一需要确定的是:当市场中其他资产价格给定的时候,某种资产的价格应该是多少,才使得市场中不存在套利机会?很明显,无套利分析法的诸多方面都是与金融学研究对象的基本特点相吻合的:既然数量—价格机制不存在,无法从均衡数量推导出最优价格参数,无套利分析方法就不再考虑价格运动后面的数量变化,③而是将市场价格作为输入变量;既然金融产品之间具有高度的可替代性,投资者随时可以在供给方和需求方之间切换,他们关心的只是各种金融产品之间的相对价格水平,无套利分析方法就以“相对定价”为核心,寻求各种近似替代品价格之间的合理联系,通过对“无套利”目标的追求确定合理的市场价格。无套利分析在衍生产品定价中的广泛运用是金融学研究对象特点和研究方法互动的最佳说明。衍生产品的冗余证券性质决定了其可替代证券的存在,而相应的无套利分析必然成为定价分析的核心。
Black和Scholes著名的适用于一般衍生证券价格的Black—Scholes微分方程,为后来脍炙人口的风险中性定价原理、等价鞅测度理论的发展奠定了基础。而也正是基于他们对无套利分析方法在金融学中的运用,终于获得诺贝尔经济学奖。
(3)均衡分析和无套利分析:主要差异。从上文中我们已经知道,金融学中的均衡分析方法与经济学中的分析方法有相似之处但也不全然相同,而无套利分析法则具有完全不同的特点。那么在金融学研究中,这两种分析方法之间的关系究竟如何理解呢?
首先,均衡分析法属于“绝对定价法”而无套利分析法属于“相对定价法”。
其次,从市场状态来看,无套利的存在是均衡状态的必要条件,也就是说,均衡的时候必然是无套利的;但是无套利并非是均衡的必要条件,即无套利只是局部均衡,并不一定意味着一般均衡。因此从这一点来看,相较于均衡分析,无套利分析也具有更大的一般性。
与均衡分析相比,无套利分析是金融学研究中更具有标志性的基本方法,也是金融学实际运用中被采用的主要方法,除了无套利分析法与经济学分析方法差异比较明显,因而更大地体现了金融学和经济学的区别之外,这一点主要是由金融市场(更确切地说,是金融数据)的基本特征决定的。在金融研究中,我们可以得到(接近)市场真实状况的数量的日数据乃至日内数据,金融数据的这些质量和数量特征导致了金融研究者能够得到比经济学研究者更高的“回报”:我们可以从数据研究中得到更符合市场的可运用的结论,这必然使得那些阐述式的(Indicative)经济模型(如均衡分析方法)要相对弱于与实际数据相联系的经济模型(如无套利模型)。由于无套利分析的结果更贴近市场和真实世界,极大地展现了金融学的实用性,从而在运用中具有更大的优势。
(二)金融学和经济学的其他差异
除了无套利分析和供求分析这一主要差异之外,经济学和金融学区别在研究方法上存在着其他一些不算非常显著的差异,当然这些差异还是和金融学的特定研究对象性质息息相关的。差异之一就是金融学较多地使用连续时间分析而经济学则较多使用离散分析。这主要是因为金融学是关于跨期和不确定性的学科,运用连续时间分析具有技术上的便利性。另外,尽管现代经济学正在向涉及不确定性和动态过程的研究方向努力,但其基础部分仍然主要以(比较)静态分析为主,而不确定性和跨期动态则可以被认为是金融学研究的基本出发点。
因此,到目前为止,我们可以合理地得到这样的结论:由于研究对象以及相应的研究方法的特殊性,金融学已经成为一门具有独特特征的学科。实际上,金融学研究方法已经和正在越来越多地被运用在那些涉及到时间和不确定性、研究对象具有与金融学类似性质的领域中,如货币经济学和环境经济学等,很多以前用非金融方法进行研究的问题现在都被看成是金融问题。利率期限结构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以前这是货币经济学中的一个内容,主要用供求方法进行分析,而今天,人们大多用无套利的思想和随机过程的基本方法对它进行研究,从而使它变成了金融学中的一个主题。而且无可置疑的是,经过这一变化,分析的水平大大提高了。另一个例子是实物期权,金融学中用于研究期权的工具被广泛地运用在那些包含了一些与期权概念非常近似的问题的领域中,例如环境经济学。因此,如果认为金融学就是一门针对金融领域的经济学的观点显然是不正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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