访问学者申请条件及注意事项
一、申请条件
1、访问学者应来自中国以外的大学和研究机构(不包括港澳台地区),年龄一般在50周岁以下,具备良好学术发展潜力。
2、访问学者应具有国外大学的博士学位,并在国外大学和研究机构任职。
3、访问学者应从事与中华文明相关的人文学科研究,从事传统中华文明研究者予以优先考虑。
二、访问研究时间
中心每年招收海外访问学者,来复旦大学从事驻校研究,按时间分为1个月、3个月和6个月三类,可连续申请,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申请者可按照自身情况提出访问时间。中心在批准申请后,根据研究室、住宿等条件统一安排,并与申请者协商决定。
三、访问研究条件
1、中心将为访问学者提供单次往返的国际交通旅费(航空旅费以经济舱价格为准)、访问期间的住宿,及适量的生活补助。
2、访问学者驻校期间,可使用复旦大学提供的研究室、计算机文印设备和图书资料等。
3、访问学者还可申请适量国内旅行考察资助。由访问学者向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写明考察时间、地点、路线,以及相关研究计划,由中心管理委员会批准后发放,具体资助金额由中心决定。原则上旅行考察时间不应超过访问时间的三分之一。
四、合作研究
1、访问学者驻校期间,需有一名国内合作学者。如果合作学者来自复旦校外,中心将为该访问学人安排一位相近领域的复旦青年学者作为联系人。
2、访问学者驻校期间,应与中心共同组织一次为期一周以内的小型学术工作坊(workshop)。除访问学者本人及合作学者外,工作坊参加人数为6—8名,主要由相关研究领域的中外学者组成,并可视情况邀请2—3名资深学者参加。参加工作坊的外地(包括国外)学者的旅费、食宿费用由中心承担。提交工作坊的论文经评审后,优秀者由中心组织翻译和发表。
3、访问学者驻校期间,需做1—2次学术报告。学术报告文稿提交研究中心,作为访问期间成果。报告若用外语撰写,由中心组织人员进行翻译。访问学者如出版与中华文明研究相关的优秀外语学术专著,经相关专家评审后,将收入中心推出的“海外中青年学者中国研究译丛”,组织专人翻译出版。
五、访问学者招收程序
招收访问学者遵照以下程序:(1)中心发布招收信息,接受申请。(2)中心汇总申请材料,由管理委员会进行初选,再分送相关专家作评议报告,必要时可组织专家面试。(3)学术委员会根据申请人情况和评议结果,决定最终人选。
六、申请材料
申请者应向中心提交以下材料:(1)个人简历,包括教育与研究经历、已发表学术成果等;(2)一份访问期间的研究计划(中文不少于3000字,英文不少于5页);(3)两封由国内外相关领域专家撰写的推荐信。
以上申请材料可使用中文或者英文,目前中心尚不接受其他语种的申请材料。